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一节 能源污染防治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行集中供热,逐步提高集中供热比例,制定计划将分散燃煤锅炉供热区域的供热纳入集中供热。鼓励企业积极回收工业余热资源,鼓励推广应用节能供热技术,支持分散式可再生能源采暖。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