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保险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国家规定应当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