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