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章 社会化服务和保障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业机械化学校或者培训机构。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