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数字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本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各区(市)产业特色、区位优势以及经济发展状况,统筹规划全市数字产业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动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