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数字产业化第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数字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本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各区(市)产业特色、区位优势以及经济发展状况,统筹规划全市数字产业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动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