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首席信息官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化管理机构,推动信息主管的职业化,促进企业信息化战略规划和建设决策执行。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