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培育和引进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企业提供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以及数字产品和服务,推动数字化产业生态建设。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