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七十五条有效物业主管部门,公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将物业服务区域内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