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六十八条有效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