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日照绿茶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向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