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人民防空疏散计划,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确定疏散地区,做好战时的组织指挥、人员疏散、隐蔽和物资储运、供应等准备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