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奖励和惩罚第三十九条已修改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