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常委会工作机构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和指导,采取召开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举办备案审查工作培训、开展备案审查案例交流和理论研究等措施,推动区人大常委会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质量。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