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结束后,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编辑《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决定,自通过之日起七日内在《湖南日报》、湖南人大网等本省主要媒体上公布。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