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交通站点、旅游景区和未成年人使用频率较高的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适儿化改造,配套建设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门口和其他学生集中出入的交通道口,设置明显的禁停、警示、让行、限速标志和临时停车区域以及必要的交通安全保护设施。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