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并落实关爱困境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和流动未成年人的政策措施。

民政部门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和流动未成年人信息管理平台,定期核实、更新有关信息。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为困境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和需重点关爱的流动未成年人确定关爱服务联系人,并定期将有关信息报县(市、区)民政部门。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