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因湿地保护和恢复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应当在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下,依法与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签订相关协议。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