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每年的立夏为西安湿地日。市、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组织和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普及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增强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