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十二条有效推进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以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等重点园区为重要承载区,打造科技创新型产业集群,辐射带动全市科技创新。支持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示范基地等,推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测试和示范应用,加快培育壮大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