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活动全流程诚信的信息化管理,完善对失信行为的预防、调查、处理机制,对严重违反科学技术活动管理规范的组织和个人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履行科研诚信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科研诚信规章制度和常态化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