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弘扬中医药文化,发挥中医药在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作用,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