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本条例所称企业民主管理,是指企业职工依法有组织地参与经营管理,实施群众监督,促进科学民主决策、高效有序管理、劳动关系和谐的活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