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并探索拓宽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来源渠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资金投入、设施建设、服务提供、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方面,加强对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以及其他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扶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