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第十五条有效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设施上一年度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共文化设施的分类,制定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年度报告编制指引规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