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对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