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身需求和健身安全,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建设体育强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贵州省体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