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经济功能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职责。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