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推进健康拉萨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