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邮政企业可根据需要,委托其他单位、个人代办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受委托单位、个人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应当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经营集邮票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商事登记。单位或者个人在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内经营集邮票品业务的,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二十日内,由市场开办者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在其他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集邮票品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二十日内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代办其他邮政业务的,应签订代办合同。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