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第十条已废止市人民政府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举行荣誉市民称号授予仪式,向荣誉市民颁发荣誉证书和证章。荣誉市民证书由市长签署。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