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相互衔接,协调一致。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