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监督检查以及相关城乡建设活动。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