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

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以上企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