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名城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责任清单做好名城保护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