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设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教育设施建设需要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