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设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配建幼儿园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配建幼儿园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移交所在地人民政府,用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