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教育设施规划建设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相适应,促进全市教育事业优先、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