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违反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