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三章 职业培训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托职业学校建设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面向企业员工、农民等开展职业培训。鼓励优质职业学校建设社区教育学院,利用优质办学资源服务社区教育。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