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托职业学校建设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面向企业员工、农民等开展职业培训。

鼓励优质职业学校建设社区教育学院,利用优质办学资源服务社区教育。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