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主动共享与按需共享相结合,完善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以数据共享平台为支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数字身份统一认证和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公文等互信互认,推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和业务协同。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