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和沿江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松花江沿江主要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站点等公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受旅游投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受理、处置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