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网约车驾驶员在营运中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

(二)按照网络平台规划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

(三)不得通过网络平台支付系统以外的方式收费。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