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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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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三章 审查

第二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应当健全主动审查工作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针对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倾向性、典型性问题,突出审查重点,提高主动审查质量和效率。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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