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三章 审查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应当健全主动审查工作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针对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倾向性、典型性问题,突出审查重点,提高主动审查质量和效率。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