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三章 审查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不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或者宪法精神情形的,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合宪性审查请求。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