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平安建设条例/第三章 重点防治第二十七条有效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对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处置实施全流程监督管理。危险物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处置等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建立流向跟踪、销售购买人员登记、失窃被抢和可疑情况报告等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