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企业建设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收集、贮存、处置的场所和设施。地方法规 ·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