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负责禁毒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统筹安排工作经费,组织实施本辖区禁毒工作,履行下列工作职责:(一)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二)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三)指导居民委员会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四)其他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禁毒工作职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