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前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或者戒毒医疗机构等接受戒毒治疗。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自愿戒毒管理办法。市、区禁毒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自愿戒毒工作的组织指导,推动有关部门支持自愿戒毒工作。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