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第三章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十四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法规草案印发代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