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旅游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生态旅游是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为原则,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与之共生的人文生态,开展生态体验、生态认知、生态教育并获得身心愉悦的旅游方式。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